似水流年 发表于 2022-2-9 20:39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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zgq15 发表于 2022-2-9 20:54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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嶺南獦獠 发表于 2022-2-10 12:5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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葉小釵 发表于 2022-2-10 14:15

破生品
《第二十品》與《第七品》中, 還另說有破此的正理,而佛護論師則以二正理破,此之正理亦出自多論。
此之正理亦出自多論?
是出自本論較合文意吧!

梵唱 发表于 2022-2-10 14:56

宗峰法师:不是本论,是指佛护论、无畏论、般若灯论等多论

葉小釵 发表于 2022-2-10 21:10

梵唱 发表于 2022-2-10 14:56
宗峰法师:不是本论,是指佛护论、无畏论、般若灯论等多论

謝謝樓主
有參考其他譯本,沒有明確說是本論還是多論

妙法Xiang 发表于 2022-2-11 09:05

感恩随喜!

圆具 发表于 2022-2-11 20:13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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葉小釵 发表于 2022-2-14 08:12

本帖最后由 葉小釵 于 2022-2-14 08:47 编辑

梵唱 发表于 2022-2-10 14:56
宗峰法师:不是本论,是指佛护论、无畏论、般若灯论等多论
請問:
第六品:
於此,佛護論師云:「若於貪之前,有一無貪、離貪之貪者,則依於彼,應當有貪。以若有貪者,乃可言:‘此是彼之貪’,若無貪者,此是誰之貪?無依止故,不應有貪。故若無貪者,則不應有貪。」 說初頌顯示若先無貪者,則不應有貪。而後,為答「若有貪者,則當有貪」之難,讀出頌文:「縱使有貪者,云何當有貪?」釋云:「若貪者為先,則不能由貪令成貪者,故不成貪,否則應無不是貪。故縱有貪者,亦不應有貪。」《般若燈論》中,此二行頌亦如是讀。前後二論(《顯句論》與《佛護論》)破先有之貪者、先無之貪者之貪雖同,但以何而破並不相同,這是因為對“貪者”兩行中初行讀不讀為遮囀,出現了差別。
這段文中沒有顯句論引文,只有佛護論與般若燈論,是否有誤?看註釋:
87 此處依巴曹藏本譯出,《顯句論》及羅什漢譯本中與此相同。而《佛護論》、《無畏論》以及《般若燈論》中,此二句作:「縱使有貪者,云何當有貪。」(漢譯《般若燈論》中為:「染者先有故,何處復起染。」與藏本大致相同。)宗大師於釋文中也有說明。所以法師是認為:佛護論=般若燈論,強調顯句論與佛護論對頌文解釋亦同(因為頌文翻譯不同但解釋一樣)


玛尼石 发表于 2022-2-14 22:24

功德无量

葉小釵 发表于 2022-2-15 20:06

梵唱 发表于 2022-2-10 14:56
宗峰法师:不是本论,是指佛护论、无畏论、般若灯论等多论

能煩樓主請問譯師
第9品
羅什譯:若見聞各異,受者亦各異,見時亦應聞,如是則神多。藏本譯:若見聞者異,亦異於受者,見時亦應聞,我亦應成多。
然若許見者即此、聞者亦此,則有前說之過至。由見於此,若許
見者、聞者、及受者等由自體性為異,則當有見者之時,亦應同時有聞者,然不能如是許,故由自體性無異。此外,若如前而許,則一士夫上應有多我,因為有自體性為異的見者等故。
辰三、破於一切所取前本有之能立。
問:雖我於能見等一切前本有,然無無有施設我因之過。見者等前,是名色位,經云:「名色緣六處」,說有四大種是能見、能聞等生起之因。故能見等前,本有受取四大種之我。

然無無有施設我因之過是否改為:然無有無施設我因之過
較合文義?
謝謝

gelu109 发表于 2022-2-20 13:5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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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engxin 发表于 2022-2-24 21:5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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般若自在 发表于 2022-2-26 20:5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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