格鲁修学社区

 找回密码
 注册社区
搜索
热搜: 活动 交友 discuz
查看: 5294|回复: 15

在我们说一个人是假活佛时,到底是指什么呢?

[复制链接]
发表于 2016-9-23 21:53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很多时候,一些人出于正义,对朝阳区假活佛们打假,可是也搞不清到底打的是什么。在我们说一个人是假活佛时,我们到底是指什么呢?
虽然在礼仪上、习俗上,西藏会说被认证的是圣者或者起码是真实化身。然而,这有一定民俗因素,可是他们也不是傻的嘛。藏传佛教里,大家其实很清楚明白,被认证的人里面,有佛菩萨化身、有真实化身,也可能有普通小孩。这个表列明了所有可能性:

A1-佛菩萨化身/被认证:
佛菩萨在人间有化身,这是佛教概念,不限于西藏才相信。这里面,有的被认证为某某大师转世。据先师说,A1类在西藏当然肯定有,但凤毛麟角。

A2-佛菩萨化身/无认证:
佛菩萨在人间有化身。他们当然不限于在西藏转世,也可在汉地。汉地很多过往大师可能就是佛菩萨, ,但汉地没这认证传统,所以没人说他们是谁谁转世。他们甚至可以不是比丘,甚至可以不是人类,甚至可以是死物,可是这些都不妨碍他们进行他们乘愿来干的事。譬如说,弘一法师也可能是这样的菩萨,他没经认证,但凭自己能力利益了很多人。甚至,佛菩萨不限于在佛教里化现。纯举例,譬如有一ISIS头目,在关键时刻,他发挥影响力,制止了同伴们本来要进行的一场屠杀。有可能他是菩萨化身,他的在人间显现,可能有很多目的,也可能唯一目的就是在那一刹那发挥作用,这些我们无法知道。

B1-真实化身/有认证:
“真实化身”是指有点功夫、能在一定程度控制生死的修行人,但不见得是佛菩萨境界。譬如我是这样的一位修行人、我死后他们找到一小孩儿说是我的转世,而那确实就是我的转世。根据先师说,B!类在西藏比A1多,但也不见得很多。

B2-真实化身/无认证:
他们可能作为普通修行人出家,成为高僧;也可能没出家,结果只在世俗上做好人好事;甚至也可能因没得到好学习条件而倒退了,甚至变坏。

C1-普通小孩/有认证:
就是根据各种迹象找了个小孩儿,认证为某某转世,主要就是从小给最严格教育、最好的老师,希望培养出一位品德学问修行都好的继承者。这个可能占大部分。

C2-普通小孩/无认证:
这组合就是普通人而已嘛。没啥可说。

D1-有心行骗/有认证:
运作并不难。一些有坏分子的寺院,直接赤裸裸谈妥价格给钱就认证你。这情况确实存在。更漂亮点做法是,不谈钱,一直或一次性贡献,然后和寺院说,我并非骗人,然而如有一头衔,对弘扬佛教很有帮助....寺院信也好不信也好,半推半就从了。这类通常是中年才运作,存心骗人。

D2-有心行骗/无认证:
这是没技术含量、没操作能力的最低档骗子。直接叫板说他行骗即可。

是ABCD哪种,我们没能力也没权限判断,这也没客观科学标准。当然我们可个人选择信不信(信仰藏传佛教并不要求相信全部或任一祖古。如果他不是你老师,而你不生信,但他有认证,只给礼貌性的尊重即可)。我们能做的,不过是判断是1还是2类而已。简单说:

D1=靠买通清华大学的手段得到真的博士证书
D2=只是撒谎自称清华博士但其实清华和他一点关系都没有

如果是D2类,直接说他是假的即可。
如果是D1类,哪怕我们明知道有猫腻、是运作来的,但不幸地,我们没资格说他是假的,因为他毕竟还是合法地经过了那个流程(无论他用了什么手段)。这个相当于你买通清华大学给你一个博士证书,我们知道他买来,也知道他没学问,可是我们不能说他“没有清华博士证书”。我们能做的极限顶多是说明“他小学没毕业,他给过100万给校长,然后他当了博士,你懂的!”,但“我是一个清华博士”这句话,只好无奈地承认它是个(不全面的)事实。

下一问题来了:一有认证的“活佛”干了些明显有问题的事时,是不是说明他必定是D1类骗子呢?大部分时候是,但这个不好说,无法科学地证明,因为理论上确实存在以下可能性:

1、他是A1,但因为某种原因故意示现如此。
2、他是B1,但因为某种原因故意示现如此。
3、他是B1,但变坏了。没啥密意,只是纯粹变坏了。在理论上是有可能的。
4、他是C1,但变坏了。纯粹变坏了。
5、他是D1。

由于不知道是哪种,我们无法有效证明。然而,我们也不必如此:
他们会说,这是佛菩萨的密意。我们只需要说“嗯,可能是密意,也可能不是,这个我不知道所以不敢乱说。但他确实忽悠女徒弟上床了!”
他们会说,济公也吃狗肉但不代表他不是圣人。我们只需要说“嗯,某某可能是济公也可能不是济公,这个我不知道所以不这个不好说乱说。但他确实忽悠女徒弟上床了!”
他们会说,在家人不能阅读僧戒、不能批评和尚。我们只需要说“嗯,能不能阅读僧戒、能不能批评我不太清楚。可是,哪怕不知具体僧戒,也知道比丘上床这事大概不太靠谱。而,我只是指出,这位比丘确实忽悠女徒弟上床了!”
一个比丘如果忽悠女徒弟上床,我们就指出事实就足够了。不虚构,没诽谤,甚至可以不作任何评论,纯描述事实,让人警惕。这是我们可以干而且作为佛教徒有义务干的。就哪怕他是真实菩萨化身,譬如济公,我们不批评,单单指出“我确实看到他吃狗肉了!”,这是实话,并无过失。

大概写写,可能有些不周密。



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

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,没有帐号?注册社区

x
发表于 2016-9-24 11:44 | 显示全部楼层
原来 你的中文字也写如此啊   返璞归真的样子  见识了  哈哈
发表于 2016-9-24 13:22 来自手机 | 显示全部楼层
收藏!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16-9-24 14:19 来自手机 | 显示全部楼层
线条画的还挺对称
发表于 2016-9-24 15:06 | 显示全部楼层
在下有个小疑问想交流下,诚如楼主所言:对于一个存在的,但明显不符合规则的事物,譬如济公(这位出家人)在吃(规则上是不允许吃的)狗肉,我们不批评,单单指出“我确实看到他吃狗肉了!”,这是实话,并无过失。
但这儿有个问题产生了,那就是,从某个比较扩大的角度来说,我们的言行,如菩萨戒中所说:将护他心立遮罪,譬如济公在吃狗肉,我们纵然内心如池水一般平静(实际上肯定会有贬损成份在),然后向他人宣说:某某出家人在吃狗肉,这会不会引起世人讥嫌出家人呢,瞧:那位心如池水的人说:某某出家人在吃狗肉,然后引发一连串如:竟然有这样的出家人,太那个了,太这个了云云,在这个时代,就算赤金也能够把你搞出点杂质来,
古时儒家的一个行为,即:善隐,对于会损害一系列牵涉到男信女贞君威臣义父慈母悲的事情(大义所在),作为君子,会多替对方隐藏而不扬于世,但私下会以德劝说对方。
每个个人都有个人规则,不超越就不犯,但公共场合也有个规则,你的个人行为,也许会与公共规则相违背,比如我在家里说话很直,但我们在公车上,则不得不用温软的句子,
当然,这样的话,会引生另外一个问题,那就是有人会难:那您的意思是姑息养奸罗,---这样当然不可以的,但我发现,处理世间事物,很难一石二鸟,就像天平一样,此高则彼低了,,总之得思维二方利弊大小,择利大者行之吧,纯粹个人很肤浅的想法,见笑了,
发表于 2016-9-24 15:11 来自手机 | 显示全部楼层
他们会说,这是佛菩萨的密意。我们只需要说“嗯,可能是密意,也可能不是,这个我不知道所以不敢乱说。但他写的字确实是小学生水平了!”
发表于 2016-9-24 15:13 | 显示全部楼层
老大的人生经验,受教了!
 楼主| 发表于 2016-9-24 15:15 | 显示全部楼层
本帖最后由 上善如水 于 2016-9-24 15:20 编辑

回楼上:
上面那贴本身本来不是一个独立贴,是回应一个假喇嘛忽悠很多人上床的事。
个人觉得,如果吃狗肉的事,我们不批评,单单指出“我确实看到他吃狗肉了!”,这是实话,并无过失。“引起世人讥嫌”并不是你的动机,也无法控制。我走在马路上,啥都不干,也有人因为我长得好而生憎恨、自卑。我对此完全没心理障碍,您去自杀我都不觉得是我有问题。然而,对于这点不必认同,因为原贴主要是针对忽悠很多人上床的事。在那事上,由于伤害到别人,而且,如果“善隐”,就是选择将来爆发更大的“引起世人讥嫌”而已。个人认为必须为保护别人、佛教而揭发,不能姑息。
另,儒家怎么说,和我们毫无关系。
 楼主| 发表于 2016-9-24 15:21 | 显示全部楼层
本帖最后由 上善如水 于 2016-9-24 15:31 编辑
Sez 发表于 2016-9-24 15:11

他写的字确实是小学生水平了!

这个您不懂。以前我为《星岛日报》写专栏。这报纸老板是香港和南洋传媒界大腕,见多识广,超级的江湖地位,平时都不和普通员工有任何对话的,大家都怕她。一次,她经过负责我的那编辑的桌子(这小编辑干了几年,从没和老板直接对话过),老板突然停下来,注意桌面上的我的手稿,问了问小编辑这是谁的,然后看了看,评论:“这人....名气没听过....文章不咋样....字呢倒像一线大作家手稿....”,我在那圈子里面是因这事出名的。
发表于 2016-9-24 16:02 来自手机 | 显示全部楼层
上善如水 发表于 2016-9-24 15:21
这个您不懂。以前我为《星岛日报》写专栏。这报纸老板是香港和南洋传媒界大腕,见多识广,超级的江湖地位 ...

我就是模仿您的风格开个玩笑,别介意,嘿嘿
 楼主| 发表于 2016-9-24 16:03 | 显示全部楼层
Sez 发表于 2016-9-24 16:02
我就是模仿您的风格开个玩笑,别介意,嘿嘿

一点不介意,我很以我的大作家字体自豪!哈哈....
发表于 2016-9-24 17:02 | 显示全部楼层
提示: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
发表于 2016-9-24 18:07 | 显示全部楼层
那个儒家啊善隐啊什么的一段是想当然吧?儒家没有这样的说法啊!大概是源自对于亲亲相隐以及传统法律中的容隐条例的误解?
发表于 2016-9-24 19:00 | 显示全部楼层
上善如水 发表于 2016-9-24 15:21
这个您不懂。以前我为《星岛日报》写专栏。这报纸老板是香港和南洋传媒界大腕,见多识广,超级的江湖地位 ...

仙姐讚師兄; 厲害!
发表于 2016-9-24 23:26 | 显示全部楼层
上善如水 发表于 2016-9-24 15:21
这个您不懂。以前我为《星岛日报》写专栏。这报纸老板是香港和南洋传媒界大腕,见多识广,超级的江湖地位 ...

没两手,人家也不会请你专栏的吧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注册社区

本版积分规则

小黑屋|手机版|Archiver|格鲁教法集成

GMT+8, 2024-4-23 15:33 , Processed in 0.037172 second(s), 16 queries , Gzip On.

Powered by Discuz! X3.4

© 2001-2017 Comsenz Inc.

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